2000年9月的一天下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公开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案情涉及到当前最时髦的网络经济:由于所在网企减薪,员工将企业给告了。
申诉人范某某是北京某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月薪2万元。录用时公司还许诺给予部分期权。7月20日,公司宣布下调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后又宣布,部分管理人员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月薪按降低以后的标准执行。范某某认为,公司无权对已发生过的工资进行削减,同时中止雇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补发7月份拖欠工资8000元,补偿8月份工资及补偿金3万元。
尽管北京某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拿出了诸多缘由,但是被诉人最核心的一点就是企业减薪因为"没有收入"。最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诉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诉人2000年7月的工资差额8000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网络企业面临着大规模的兼并重组,以及一些网站纷纷倒闭,类似的劳动争议案将会越来越多。
有关人士提醒企业和员工,薪资待遇不是想怎么给就怎么给,一定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当员工权益受到了侵害,员工要勇于利用法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西安优才猎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EMAIL:admin@admin.com
Powered by 55299.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