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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女性,请用好你的“三期”权益(三)

来源:猎头网 时间:2020-12-18 作者:猎头网 浏览量:

案例4:严重违纪同样可辞退

袁女士是上海市某合资企业的员工。1996年10月通过招聘进该企业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7年的劳动合同。2000年8月10日经医院检查已怀孕。8月间,袁女士在工作期间几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受到警告处分。同年9月11日,袁女士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起重大质量事故,致使企业受到重大损失。根据袁女士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企业给予袁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对此,袁女士不服,经多次与企业交涉未果。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查予以受理。

袁女士在申诉书中称:本人正在孕期内,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三期"内应受到特殊保护,被诉人不能与本人解除合同,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被诉人辩称:申诉人在孕期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给被诉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被诉人可以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对申诉人的要求不予同意。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申诉人在孕期内严重违反被诉人的规章制度,被诉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作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申诉人要求撤销被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分析: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权益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只要劳动者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就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包括"三期"内女职工违反上述四条之一,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袁女士在孕期内有严重违纪行为,并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企业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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