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王继华来电:我表弟李银胜今年20岁,在石桥路炊香饭店做厨师(临时工)。4日上午10点多,他炒菜时将油锅端下来,一不小心有油滴进炉子,顿时蹿起一尺多高的火苗。他吓得手一抖,热油全浇在两条腿上。现在他已住进笕桥的烧伤医院,两条腿从根部以下至膝下2寸皮肤严重烫伤,左腿还陷下一个坑。医院说至少要交2万元押金。目前,老板已经交了4000元钱。他说费用大家平摊,让我们也出一点钱。我们该不该出这笔钱?
记者赵凝核实报道:杭州市劳动局职安处介绍,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内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就算工伤,即使是受伤者本人操作有误。工伤是无责任赔偿,医疗费应由单位支付,伤者在治疗期间享受工伤津贴(通常是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单位不肯承担医疗费用,可向该饭店注册地区的劳动局投诉。
记者与该店老板邱先平取得联系,邱老板很直爽地说,自己小店不大,平时很关照小李厨师,他烫伤也有自己操作失误等原因,所以才让他拿2000元钱的。他说,出于人道主义,他已经尽全力对小李进行治疗了,既然劳动法有规定,他肯定遵守。(完)
(本文由杭州网提供)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西安优才猎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EMAIL:admin@admin.com
Powered by 55299.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