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我留在北京工作,但户口不在北京,我能参加医保吗?""我所在的公司是三资企业,公司要参加医保吗?""参加医疗保险,我还用不用上商业保险呢?""4月1日医保就开始启动了,作为中央在京单位,为什么我们还不见有动静?""我手里拿着市民卡,可到医院看病时到底该怎么用它呢?""实行医保之后,看病的流程有什么变化吗?"…… 早在今年1月份,西城、宣武、海淀三个区就开始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到4月1日基本医疗保险在全市正式启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人们在逐渐深入了解医保的同时,也越来越发现对一些细节问题有些不清楚。就读者来电询问的几方面热点问题,笔者近日走访了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士。
在京外地人才可参保
劳动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留在北京工作户口却没在北京的人员,可以参加北京市的医疗保险。如果将来不在北京工作了,医疗保险关系会转到新的工作地区,个人账户里的钱,也会转到本人新的工作地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医保实施分期分批
医保的实施是一种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笔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将分三步走,覆盖到全市600万职工预计要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今年的目标是参加大病统筹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先纳入医保范围,到年底有150到200万职工将参加医保;党政机关、中小学教师、医院、科研单位的职工纳入医保是第二步;中央在京企业进入医保是第三步。另外,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的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街道办理退休的人员这几部分人员目前按计划还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有关这部分人的政策正在制定中。
商业保险是补充
单位给上了医疗保险,个人还可以上商业保险。因为我市要建立的是一种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大额医疗互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医疗保险以及社会医疗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经办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必须要参加。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是自愿参加的,个人如果有能力可以上商业保险。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下的一部分,再由保险公司给予适当的保险,这样做是合适的。
补充医疗保险也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可以为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外商投资企业仅限于中方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点用于解决退休人员和患重病人员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困难,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补充医疗保险费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有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是有各自支付范围的,不是在个人账户的钱花完后统筹基金就开始支付。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同时对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服抗排异药等门诊大额费用也纳入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最高可报17万
"参保人员看病最高可报销多少钱,其中个人负担多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详细地给大家算了一笔账。从理论上讲,参保人员看病最高可报销17万元,其中企业补充和个人要负担7.2万元。举个例子,一位在职职工参保,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不含)以上的部分进入统筹基金,按50%报销;当他花到4.2万元时,互助基金就可报销2万元。这位职工在某三级医院住院,住院费用5万多元,其中超过本年度需要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金13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四个级别进行报销:
1300元至1万元报销80%;
1万元至3万元(含)可报销85%;
3万元至4万元(含)报销90%;
4万元以上报销95%;
他的花费达到大额封顶线5.8万元时,总共可报销5万元。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按70%报销。这位职工花费14.2万时,所报销的费用正好是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三部分报销之和达17万元,涉及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另外,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之外,企业还有补充医疗保险,职工还能报销一定的比例。(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