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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观念急待纠正

来源:猎头网 时间:2020-12-18 作者:猎头网 浏览量:

随着法制的健全,法律已经逐渐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而法制意识也在人们的心目中取得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就业过程里,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了。这种很普遍的法制化,果然能带来人们祥和与公平的生活?

张先生在中关村的一家为客户刻光盘的人数不过十几个人的小公司里干了快三年了,没有本市户口的他,也知道从身份上说自己属于黑户,从来没想过能使自己的工作关系合法化,就这么黑着干,干一天算一天。而与他同来北京打工的亲戚朋友,像他这样的为数不少。

而他的老板李先生对此事也是很无奈地提到,如今中关村工资水平攀升得很快,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会点corel draw、photoshop之类的软件,就能拿到4000~5000元的月工资,这是他的小公司根本承担不起的;那些有北京市户口的大学生也从来不会在他的公司里呆下去,没办法,只能用外地户口的人,也是干一天算一天;而说到签订劳动合同时,他谈到劳动部门是不会像扫大街那样挨个查每个企业的,所以,这种无合同的事也不用有多大担心,即使万一被偶然查到,也不过就是罚个几百元了事。

黄先生从交通部下海后,到了一个位于中关村的研制和销售中文自动校对软件的公司做主管行政和人事的副总经理。那里各个部门的员工有上百号人,其中有一半以上是外地户口的。公司的老板是对夫妻,责成他在录用这些人时首先就要把他们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扣留,免得麻烦;至于合同,到现在也没签一个。

在国家机关从事多年人事工作的黄先生说:"在整个中关村,这类现象不在少数,除了那些找到国外投资的、或者目标锁定要上市的、还有就是自觉到合同会减少双方麻烦的企业,很多公司的劳资关系并不正常。"

某杂志社的朱小姐做采编好几年了,可至今也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据单位说,没签合同是由于现在还没有正式成立杂志社,要等到经营主体合法之后才能有合同。她不招聘虑地说起,目前的这种状态,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告都困难。

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左祥琦在谈到这类事时说,劳动合同的订立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是真实的(即必须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愿)。

然而专家指出:在实践中,这样的规定往往得不到具体而有效的实施。用人单位的基本用人思路并不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而是常常伴随着陈旧的等级观念,具体来说,就是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劳动者处于明显的弱势位置,其合法权利不能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在订立劳动合同上,没有本来应该的协商,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愿,更不用说意思的真实了。

专家认为:现有的劳动法其实仅仅是一部劳动合同法,却没有针对就业(过程)的相应法律,可就业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在劳动合同管辖范围之外,就业行为的发生并不单纯以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存续为其必要条件,而劳动纠纷仅仅靠劳动合同作为基础判别依据,是不够全面、准确和真实的,在操作上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偏差和失误。

专家还谈到:订立劳动合同是一项很专业化的事情,的确需要有这方面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在这个层面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通俗地说,就是对于劳动合同的知识、经验、技巧、关系资源等方面,双方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用人单位可能有人专门从事此业务,而劳动者则由于在此领域信息的匮乏而很有可能被误导和暗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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