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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该扣我的工资吗?

来源:猎头网 时间:2020-12-18 作者:猎头网 浏览量:

今天,我打开公司发给我的《劳动合同续订意向书》,上面写道:"公司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将于下月底期限届满。公司希望与你再续订一个3年期的合同。请慎重考虑后,告知人事部。"

我知道公司能与我续约完全是因为我的工作成绩。我是单位的销售经理,在我工作期间为单位创造了不少效益,我的销售额占了公司总销售的一半。但是,从职业生涯的发展角度来看,我想换一家更好的公司。 人事部经理得知我去意坚决,就安排有关人员开始为我办理工作交接,还要求我在走之前的这一个月里,列出销售客户中那些对公司尚有欠款的厂家的清单,并尽可能再去催要,争取收回这些欠款。

经过二十多天的努力,我收回了大部分欠款,只有一笔三万五千元的欠款没有收回,原因是:欠这笔款的是河北省唐山市的一个企业,该企业的营业场所已经搬迁,我在唐山反复寻找,也没找到这个企业的新地址。无奈,我只好回来,将该企业的欠款情况及相关证据交给了公司总经理,同时建议,以后可以派人再去寻找并催要欠款。总经理听完我的汇报,说道:"公司准备扣发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是你向这家企业销售产品的,你就该负责把欠款收回来。"我听了总经理的话,感到很惊讶,便说:"可是我因为劳动合同到期,不能再为公司工作了,当然也就不能再做这个收款工作了,你们完全可以让别人接替我的工作。"总经理却说:"但这家企业将来能被我们找到,并收回欠款的可能性很小,甚至可以说不可能了。收不回欠款,就是公司的损失,而这个损失,就应该由你来承担。所以公司决定扣发你这个月的工资。你不要觉得委屈,其实,只扣你一个月的工资,已经是便宜你了。"

我离开公司那天,果然没有得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那么,公司是否应该扣发我的工资呢?

读者:曾静

曾静女士:

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而依法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这种获取工资的权利,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凡是需要停发或扣发劳动者工资时,都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依据才行。否则,就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益的侵犯,就应当承担违法责任。

近些年,市场上大部分产品都是供大于求,总体上就是买方市场。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销售自己的产品因此成了一大难题。为了促销,许多企业采取了先发货,后收款的办法。你们公司采取的是这种办法,因此,才出现了你在离开公司之前,尚有产品未收回货款的现象。显然,这主要是公司经营策略造成的后果,不应由你一个人来承担责任。

另外,公司认定货款未收回是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是不正确的。因为虽然欠这笔款的企业搬迁后,暂时没被找到,但并不能说永远就找不到它。更不能断言这笔款就再也收不回来了。既然公司还不清楚这笔欠款是否能收回,也就谈不上赔偿问题。

综上可以看出,公司以你造成了三万五千元的损失为理由,扣发你的当月工资,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完全是一种侵犯你合法权益的行为。

律师/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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