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很想去上海工作,但我不具备落户上海的资格。请问不办理进沪手续同样可以在上海工作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申报材料呢?
答:如果具备以下条件的话,就算不办理进沪手续也可以在上海工作:
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 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
申报材料:
1、 用人单位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 《上海市引进人才工作证》申请表;
3、 劳动(聘用)合同;
4、 办证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资格证;
5、 原所在地省、市出具的参加社会统筹的情况说明;
6、 在沪所居住条件证明。
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呢?
答:1、在沪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层次提高,业绩突出,经过测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2、在沪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到本市社会保险机构或委托承办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的投保事项;
3、 因公负伤,可享受用人单位户籍职工同等医疗福利待遇,非因公负伤或生病,其医疗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协商,并在聘用(劳动)合同中作出详细约定;
4、 可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其子女可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在本市就学;
6、 无须办理《就业证》,并免缴再就业基金。
问:如果我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工作证》(以下简称《工作证》)到期了,但上海的工作单位仍想留任我,怎么办呢?
答:1、《工作证》到期可申办延期手续,每满一年由用人单位于当月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年检手续;
2、如工作关系终止,由用人单位收回《工作证》,交还市人才服务中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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