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年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明确调整安徽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安徽省不少城市工资出现不同幅度上涨,具体关于安徽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由为您介绍。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201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工资和小时工资。
此次调整,安徽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010元、900元、800元、750元、720元、680元调整为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由原先的六个档减为四个档。
其中,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0.6元、9.4元、8.4元、7.8元、7.5元、7.1元调整为13元、11元、10元、9元。合肥市市区由10.6元涨到13元,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10元。
调整后2014年安徽省各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 市区:1260元
巢湖、肥东、肥西、长丰、庐江:930元
淮北:1040元
蚌埠:1040元
马鞍山:1040元
芜湖:1040元
铜陵:1040元
宣城:1040元
亳州:930元
宿州:930元
阜阳:930元
滁州:930元
六安:930元
池州:930元
安庆:930元
黄山:930元
县区多为860元。
温馨提示:
加班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根据国家及安徽省的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保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列。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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