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提高地县财力保障水平。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首页登录入口,欢迎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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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年,自治区财政监督工作要在财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总目标,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推出新举措,以强化内部控制、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秩序为着力点,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求真务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确保重大财税政策落实,维护政令畅通,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
一、实施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为核心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在总结以前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的设计要求,实施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为核心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自治区财政厅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考评办法(试行)》。二是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各处室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和《考评办法》,组织对各处室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三是指导各地(州、市)财政部门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执行。2017年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州、市)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四是按照财政部门内控架构顶层设计需要,积极与驻厅纪检组、人教处等处室单位沟通,互通共享财政内部监督的成果,确保财政部门"网格化"防控内外部风险的能力更强、措施更多、手段更娴熟。
二、实施以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政策的有效落实为核心的财政监督检查
(一)增点扩面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以整饬财政纲纪、促进依法管理为目标,按照财政部和厅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央及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一是开展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落实工作。按照财政部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查处问题处理口径和标准,向各地(州、市)下达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处理决定,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并就部门预决算公开存在的问题,责成财政部门督促按期整改到位。二是开展2016年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落实工作。按照财政部对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查处问题处理口径和标准,向各地(州、市)下达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处理决定,跟踪督促地(州、市)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三是集中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和重点财政资金的专项检查。按照厅党组的统一安排,选择重点行业、重点民生领域的专项资金开展检查,保障惠民政策和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开展对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聚焦预决算公开完整性、及时性、细化程度及真实性,开展在线和实地检查。五是针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财政收入增长趋缓的形势,以严防跑冒滴漏,杜绝虚收空转,促进应收尽收为主要目标,实施财政收入专项检查。六是通过对县乡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七是加大财政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和问责力度。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规定程序严肃处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违法违纪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提质增效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按照财政部和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区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开展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监督专项检查,切实履行《预算法》、《会计法》赋予的监管职责。一是会计监督工作要坚持以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核心,以保障财务会计法规和准则制度的有效执行为重点,以会计信息真实性和透明度为切入点,及时反映宏观运行和财税管理方面的新动向、新问题。二是监督检查要着重关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资金执行绩效,重点检查预决算编制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和公开、银行账户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税政策执行等内容,着力防范预算单位内部转账、大额提现、向不合规账户划款等问题。三是要重视查调结合、点面结合,要根据查调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以小见大,分析研判合规性、系统性、全局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现有制度的完善和缺失制度的出台,切实发挥财政监督的参谋作用。
(三)创新做活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根据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监督管理的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落实综合评价和分类监管的任务事项和理念要求,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一是开展查前调研,掌握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现状及关联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新期待,优化提高检查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提高执行力。二是深化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财政部门巡查和重点检查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确保专项检查各关键环节任务事项执行有效、落地有声。三是依托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随机抽取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重点检查,对涉及投诉举报、社会信誉度差、执业质量问题频发的事务所,一律列为必查,切实提高重点检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四是严格依法检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得当。综合运用约谈、惩戒、通报批评、行政处理和处罚等手段,为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保驾护航。
三、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财政监督服务宏观决策和财政改革的效能与水平
(一)创新优化检查方法和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优化财政监督检查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督检查质量。一是创新各类监督检查融合发展的模式,坚持内部控制、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会计监督与专项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相结合,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各类监督检查任务,实现综合监管。二是研究制定《自治区财政厅聘请中介机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手段缓解监督检查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大财政检查干部自身监督技能的锤炼,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坚持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相结合方式,建立和运用双向延伸检查以及查内促外、查外促内的监督模式,充分重视信息化监管手段。
(二)加强信息宣传和公示公告力度。强化信息宣传和公示公告,增强财政监督社会公信力和警示作用,充分体现财政监督成果。一是加大动态和问题建议类信息的宣传,通过有关媒体和信息平台,及时反映监督情况、政策建议、典型经验等。二是坚持区、地、县三级公示公告制度,检查前公示被查单位、检查内容和重点,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告检查问题、处理结果和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重视调查研究和成果转化利用。要充分利用监督成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措施,服务财政管理。一是积极参加财政部和财政厅组织的各类专题调研活动,以财政收入专项检查等检查项目为依托,完成若干篇有质量、有见地、可操作的调研报告。二是及时向厅领导汇报、向相关处室和部门单位反馈监督意见,使监督检查成果成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安排和调整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促进检查成果转化利用。
四、加强对各地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
树立全区财政监督"一盘棋"理念,既注重顶层设计的协调和指导,又鼓励基层实践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工作的全局性和有效性。一是加强对内控建设工作的系统指导,适时组织对地(州、市)财政部门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二是加强对专项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根据财政部和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及时下发工作要点、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形式、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三是结合监督工作任务,就监督理念、监督方法、组织协调、检查技能、成果利用等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提升基层监督机构和监督干部有效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全面落实党建和廉政建设要求,加强财政监督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围绕总目标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成果,不折不扣贯彻学习"学转促"活动要求,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学习,查摆问题,用"解剖麻雀"的韧劲解决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确保对当前党建和业务管理的新理论、新政策理得清、吃得准、贯彻的好。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政规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做到廉政建设与业务管理目标同向、措施配套,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把握"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不断提高监督队伍战斗力,努力造就一支讲大局、勇担当、有效率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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