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是一个水库移民大区。为切实帮助我城区水库移民实现就业再就业,妥善解决好水库移民基本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库区移民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广西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11号)和《AA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AA市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劳社字[2008]16号)精神,结合城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水库移民的涵义
水库移民是指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自治区在AA市辖区内兴建的大、中、小型水库(含水电站),土地受淹没需搬迁安置的农民(含迁入移民)。
二、目标任务
培训目标:2008年对1270名(各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培训就业愿望的水库移民普遍进行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就业目标:通过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促进水库移民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就业的标准是:被用人单位招聘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当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应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月均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培训对象及认定程序
服务对象:具有我城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50周岁,女:164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培训就业愿望的水库移民。
认定程序:由水库移民个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报镇政府审核并予以公示后界定,并报城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劳动预备制培训。采取"普通中学 培训机构"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模式,对水库移民的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无法继续升学的,采取直接增加职业技能教育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由普通中学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双证"。培训时间要结合实际灵活确定,原则上按400500个学时设置,知识培训与操作训练课比 {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原则上按3:7安排。
(二)转移就业培训。鼓励开展订单定向的劳务转移培训模式,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水库移民在当地培训,掌握基本技能后,转移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进行职业资格培训,集中补贴资金培养初、中级技能劳动者。培训主要以市场急需,短平快的培训项目为主,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形式,以实用够用为主,紧紧围绕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劳务输出进行培训。
(三)技能提升培训。采取"用工企业 培训机构"的技能提升培训模式,对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或行业,支持其利用自身的场地设备组织培训,或者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制定培训方案,开展联合培训。
(四)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开展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项目培训,并按照SIYB项目技术标准实施。
五、工作步骤
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至2月28日)
各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12月30日)
1.3月1日至3月30日,各镇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一是开展水库移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建立水库移民人力资源库。调查内容主要是水库移民人力资源情况、技能状况和就业愿望等。通过调查做到"五清四明":人员底数清、技能状况清、文化程度清、家庭人口清、收入情况清;择业意愿明、培训专业明、就业意向明、公示结果明。同时建立水库移民登记台账、职业技能培训台账、转移就业台账等。二是开展企业用工、劳务输出调查工作,建立企业用工岗位资源库。通过调查掌握当地企业用工基本情况,掌握各类企业用工变化状况及要求。
2.3月16日至12月30日,各镇组织开展培训。水库移民培训依托市、城区中等职业学校和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按照以技能培训为主,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的原则就地就近组织开展。对培训合格者,颁发《广西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下一页(三)考核验收阶段(2009年1月1日至1月15日)200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由各镇进行自检自评;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由城区人事劳动局会同农林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对各镇进行初审;2009年1月1日至1月15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考核评估验收,最后审核城区的申报材料,核拨培训经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XX区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XX区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略
各镇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大事,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好落实。各镇也要成立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并结合各镇的实际,制定科学详实的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加强培训管理和监督
1.各级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培训基地均可以申请承担水库移民培训任务。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为水库移民定点培训机构后方可开展培训。
2.各水库移民定点培训机构须建立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职业培训台帐记载水库移民基本情况及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考核情况和收费情况;转移就业台帐记载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收入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三)强化就业服务
l.各镇要将水库移民就业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各镇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水库移民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就业政策咨询、用工信息、求职登记、职业指 { http://www.fWjia.COm本,资。料/来。源,于/范文。之。家 ) 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2.各镇人力资源市场要设立水库移民服务专窗,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专门的服务,举办适合于水库移民的专场招聘会,积极主动地向水库移民提供更多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
3.各镇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对水库移民转移就业的工作力度,提高水库移民就近就地转移或向外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他们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4.各镇要想方设法开发一批适合水库移民就业的工作岗位,满足辖区内不断变化的水库移民的就业需要。鼓励指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吸纳水库移民就业。
5.完善促进水库移民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做好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库移民的就业状况,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动态帮助水库移民就业的长效机制,提高就业稳定性。
(四)完善维权体系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实行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2.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就业的水库移民办理社会保险,使他们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
3.强化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监察工作制度,扩大劳动保障监察面,维护水库移民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培训经费
各镇按要求开展水库移民的培训就业工作,对于培训合格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免费为水库移民提供就业服务并帮助其成功实现就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水库移民培训就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在就业再就业资金中统一集中安排使用。资金的申请、使用、审核、划拨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就业再就业若干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06]98号)的规定执行。
(六)做好统计汇总
各镇要落实专人负责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的报表统计、台帐建立、总结上报等工作,并于2008年6月10日前将各镇开展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培训方案,培训机构名单上报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此 资 料 转 贴 于附件: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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